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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公告

2026-04-28 09:49

4569

匠人教育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6年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河南省税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26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省直系统岗位信息表(税务系统)》(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毕业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档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从严审核把关。


(三)有关条件说明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除2026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6年7月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4月,或者已通过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研究生专业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本科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河南省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笔试


详见2026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


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告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nrsks.com)、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https://henan.chinatax.gov.cn)进行发布。


河南省税务局参加综合类岗位的考试。


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认真落实有关回避规定,有亲属在全国税务系统工作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填写《回避信息采集表》(附件2),签字扫描后发送到邮箱(邮箱:hnswsyzp@vip.126.com)。


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回避关系等方面的问题,由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首批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中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本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按实有人数确认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公布。


2.发布面试公告


具体面试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另行发布。面试公告包括进入首批面试人选名单、准考证号、报考岗位、岗位代码、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最低笔试分数线、面试时间和地点、考察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


3.面试确认


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河南省税务局确定,并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公告发布后,进入面试的应试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回复确认是否参加公开招聘面试(邮箱:hnswsyzp@vip.126.com)。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逾期未确认且未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4.资格复审


对确认参加面试的应试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河南省税务局负责。考生须将面试公告发布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扫描件(1份),于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到河南省税务局邮箱进行资格复审(邮箱:hnswsyzp@vip.126.com)。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试者,告知其原因。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5.递补面试人选


已经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出现放弃或被取消资格时,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需要递补人选的,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6.面试


面试由河南省税务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应试者。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字。


(三)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公布。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河南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地点在河南省郑州市,承担体检的单位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河南省税务局承担。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对按规定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公示拟聘用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附件1《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最低服务期限)。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和受聘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确定聘任的岗位等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有关要求


河南省税务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河南省税务局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须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全、错误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和体检、公示的最新要求等信息和注意事项,将会在河南省税务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请查看2026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


(三)联系方式


河南省税务局网站(https://henan.chinatax.gov.cn)


咨询电话:0371-81906380、0371-81906927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8:3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0371-81906325


附件: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税务系统).xlsx


附件2:回避信息采集表.xls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26/0427/2860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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