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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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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人教育
住建厅:自2024年1月1日起,这类项目不强制工程监理!由建设单位自管!

2023年12月,云南省住建厅印发《云南省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提出:
第十二条 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并承担工程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未直接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的新建、改建、扩建厂房或仓库。包括:跨度小于24米、吊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以下的多层厂房或仓库。
2018年,住建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将《办法》中唯一涉及“监理”的内容--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删去。
随后,重庆、北京、广东、海南、山西等多个省份、地市针对部分项目建设,明确可以不实行监理。
住建局:即日起,监理费用设立专户,由建设方直接支付改为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后支付!!


近日,徐州市住建局转发《徐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进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决定〉的通知》 ,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提出:
采取合同约定的形式,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由建设方直接支付改为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后支付。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应将监理服务费一次性或分批次存入银行专户。
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查验监理服务费足额存储证明。
重点对总监变更,监理人员配备及到岗率,违反监理见证与旁站管理规定,未对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等监理行为进行考核。
监理服务费用按照考核结果支付,对考核合格的监理企业,按监管协议约定节点及时支付; 对考核不合格或有不规范行为的监理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监理业协会要制定惩罚措施经整改后按照监管协议支付。
值得关注的还是前几年住建部关于监理工程师的大改:
住建部: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
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进一步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明确:取消公示审核意见环节和相关职称注册条件。申请注册,无需申报本人职称情况。我部在注册审查中不再考核职称条件。
